第96章_重生之借种_第二书包网

第12章重生之借种

逆天狂妃 旅途中的我们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章(→)

  黄胖子和郑歌都笑着点头应是,然后也没有再废话,转身就先后出了住处帐篷消失在王乐的视线当中。

  三炼其经脉窍穴……

“噢,那她一定很可爱!”

重生之借种  说完后,郑歌随手将存放这颗神种子的盒子重新盖上,然后就往王乐手里递了过去。

  因为他拥有的破妄法眼异能,还有在武道上的突飞猛进,无一不是跟他身上的真龙纹身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金刚身》虽然只是下品秘籍,但也有其不俗之处。”洪武浏览着秘籍,不由点头,“至少,比《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炼体法门要高明多了。”

“修炼与战斗要互相平衡,我这两个月已经经历了太多的战斗,如今该是在武馆好好沉淀与体悟的时候了。”

重生之借种  顿了顿,王乐拍了拍穆熙妍的玉手,幽幽的继续道:“而我,只能通过杀人,目前来说,也只有杀人,并且要做到极致,让和我作对,想要与我王乐作对的人们感觉到恐惧绝望,才能证明自己不是懦弱的,可以任由别人来揉捏。”

重生之借种雪儿名叫林雪,从小和洪武一起长大,两人如同兄妹,他总是叫洪武小哥哥。

已经可以“引气入体”的龙烈血静静的导引着身体内的那股真气按既定的“路线”游走着,这是一种美妙的感觉,相比起前六层来来说,这些都是以前所没有的体验。

在夏武馆中,为了区分各自的身份,在正规的场合老师都是穿白衣的,工作人员则是穿黑色衣服,武馆护卫则是清一色的迷彩服,很容易辨认,至于学员则没有太多的要求。

“刚才大家都说了自己对钢琴的理解,大家说的陡很好,但大家想知道我是怎么理解的吗?”

  黄胖子和郑歌都笑着点头应是,然后也没有再废话,转身就先后出了住处帐篷消失在王乐的视线当中。

还有个问题,好多兄弟都对这本书的封面很不满意。这个封面是起点的大大帮忙做的,我还没有谢谢人家呢,所以大家也不要对封面太挑剔了,嘿……嘿……封面上的那个家伙其实是瘦猴!本书的主角正在寻找当中,等找到了俺会把他贴出来。

这是一个很难缠的对手,他那不入流的搏击技能自己可以不看在眼里,但他的口舌,却比剑还锋利。

  此时王乐呵呵笑着又说道:“小弟能得到一件从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东西,不管它有用没用,也算是一种缘分嘛。”

火星四溅,铿锵作响,青黑色的鳞甲竟坚硬无比,以幻影魔狼头狼的利爪击之,竟然无法撼动,反而震得洪武手臂麻,他低头一看,幻影魔狼头狼的利爪尖端竟然崩断了少许。

洪武一巴掌拍在刘虎的头上,教训道:“我也就是运气好,遇到了铁剑武宗孙先生,要不然就被幻影魔狼撕碎了,这些幻影魔狼材料也是孙先生送我的。”

  王乐摸着怀里穆熙妍乌黑柔顺的长发,呵呵笑着道:“性格决定命运,我不想留下后患,让对手的**消失,这是最好的办法。”

一声惊呼传来,年轻人和战士都打住了。

第四十二章 啤酒瓶的用途 --(5969字)

重生之借种  如今放松下来,仔细回想先前通过破妄法眼对那遗址空间的透视观察,给王乐的感觉就是那里除了难以想象,仿佛能自成一方天地的大以外,还是就是给人带来一种无法言语来形容的苍凉和绝望感。

“我问过我的老师,老师说战斗的确可以提升一个人的修炼度,但并不能老是战斗,必要的修炼也很重要。比如武技,身法,你自己在房间里琢磨修炼是怎么都比不上在特殊修炼馆中修炼的,那里有各种修炼设备,可以让你的修炼更加的高效,提升度更快。”

隋云大笑着拍了一下手掌,“人家说知子莫若父,我看你是知父莫若子啊,你爸爸就是这个脾气,还真给你猜到了,那你再猜猜,我又是为什么不喜欢坐飞机的。”重生之借种

少年一怔,心里十分郁闷,怎么这个样子?他名叫瞿元,一身实力不俗,且出生于书香世家,很有教养,一直以来擂台赌斗都很有风度,事先会介绍自己,即便是败了也不会气恼,坦然接受。

重生之借种  但你丫非要放贱,拿自己的小命和眼前的这位杀星玩儿,能怪得了谁,当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饭馆很小,一间厨房,一间空屋,一个柜台、一个凉棚,两张矮脚桌子,几把掉了漆的凳子还有自己编的草墩,因为是在路边,饭馆看起来有些灰尘仆仆的感觉。打理这件小饭馆的是一对看起来三十多岁的夫妻,看到来了生意,夫妻两人都抖擞起精神来,那个女的忙着抹桌子,那个男的则去为汽车加水,就在小杨去开汽车的引擎盖,那个女的刚把桌子抹好的时候,冯处长的电话来了。

细心的顾天扬现了葛明的异常,顺着葛明的目光看过去,顾天扬立刻恍然大悟。

“杀!”一群人陡然动手。

“嘣……”一声闷响,龙悍的拳头攻势为之一挫,龙烈血也如炮弹一样的穿出门外,向着院子中落去。

一道道白气自独角魔鬃的鼻孔中喷出,呼哧呼哧作响,它后蹄刨地,近三米高的身体陡然如利箭一样飙射了出来,几乎是一瞬间就到了洪武的面前,一双前蹄临空塌向洪武。

只可惜,龙烈血一个人没有享受多久,熟悉的脚步声在他身后响起,紧接着,两声好像重物坠地的声音在龙烈血旁边响起,不用看,龙烈血就知道是他们来了。

这样的观点与视角很新,隋云以前听都没有听说过,此刻听十八岁的龙烈血说出来,也是大大的感慨了一番。

  王乐可不想把这大好时光浪费在等待上面,毕竟这个档口上还远远不是休息的时候。

第三章 家 --(5518字)

“也就是说,我们会先按照得到魔兽耳朵的多少来排名,得到魔兽耳朵最多的人无论花费时间多少,都是第一。”

一睡就是两天,当洪武醒来的时候还觉得有些不舒服,头疼。

重生之借种  所以现在静下心来后,王乐开始理智对待明天月圆之夜,是否偷偷跟着那位长老吸血鬼进入湖底地下遗址空间里面。

  “要是这世上真有烛龙的存在,那么同样贵为神兽的真龙也就存在了。”隐身的王乐默默在心中想道。重生之借种

第四十五章 捶死六级兽兵 --(3136字)重生之借种

  顿了顿,郑歌继续说道:“归根到底还是老弟你手中的这套古法炼体之术,实在是可遇不可求的罕见重宝,相信门中师长即便是付出再大的代价,也是心甘情愿,不会有任何犹豫!”

  当车子行驶到半路上的时候,坐在后面的王乐突然开口问道:“港岛的垃圾处理厂在什么地方,带我过去。”

面前这个大一学生让楚震东很是欣赏,在西南联大,在知道自己身份时还能像龙烈血这样自然从容的学生可不多,更为难得的是,楚震东感觉到面前这个学生对自己的尊敬是自内心的。楚震东遇到的大多数学生,在面对他的时候,要么显得有些拘谨,要么就是表现**太强,当然,不是说这两种态度不好,而是到了楚震东这个年纪,在经历过那么多的事以后,“平常心”三个字让他有了更多的体悟。

“王杰”

  想到这里,王乐就闭上眼睛,静下心来赶紧将这古法炼体之术的内容仔细记下,不敢有半个字遗漏。

可今天他有点怒了,对方竟然连知道自己名字的兴趣都没有,这绝对是对他的一种侮辱。

“集合!”随着龙烈血短促低沉的声音,小胖刚好把迷彩裤的裤脚塞到了作训鞋里,系好作训鞋的鞋带。

  不过王乐对自己有足够的自信,只要他这么一路杀下去,自己获取的战功积分必定是继续狂飙。

“我就认准二狗他爹说的话了!”

洪武身上生的一切都出了她的认知,不过她没有打算将这些说出去,洪武能毫不避讳的让她知道自己的秘密,那她就应该为洪武保守这个秘密,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很难得,所以她很珍惜。

听着保安前面那句话,那个“雏儿”还有点皱着眉头,等保安后半句话一说,那个“雏儿”似乎一下子就开窍了。

重生之借种坐在大型运输机上,洪武卸下了自己的背包,他的背包里装了不少东西,只要回到华夏武馆,将会为他带来不少财富,他已经在盘算怎么花这些钱了。

洪武低着头,咬着嘴唇,思绪很乱,好一会儿才终于呼出口气,低声自语:“我准备好了!”

龙烈血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对于这个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叔叔,他可是真的没有一点办法。说到这里,就不得不介绍一下这个男人了,这个人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姓曹,叫曹天云,当过兵,打过与安南的自卫反击战,战后回来不久就在家乡开了采石场,也就是离龙烈血家不远的那一个,在龙悍出事后,龙悍就来到了现在住的这里,龙悍是个不喜欢亏欠别人的人,可是对这个曹天云却是例外,在开始的时候,龙悍带着龙烈血一个人来到这个地方,得到了曹天云很大的帮助。在龙烈血有记忆以来,就认识了这个“曹叔叔”,那时他的这个“曹叔叔”常常趁龙悍不注意的时候塞给他一些好吃的小东西,有一次甚至给他买了一个玩具小汽车,当然,那个玩具汽车龙烈血没有玩过,因为才刚给他的时候就被龙悍现了,龙悍理所当然的没收了,“曹叔叔”还为此与龙悍闹了个脸红脖子粗的。在平时,龙悍雕的石头,都是从采石场拉来的,龙悍的狮子雕好以后,又由这个“曹叔叔”拿到外面去卖。卖来的钱,开始的时候他可是一分不要,后来在龙悍的坚持下从里面提了三成给他,如果他不要,那么龙悍就走,没办法,他要了,可嘴里却常常说龙悍不拿他当兄弟。龙烈血有时候也奇怪,自己的老爸和他可是完全的两种性格,两个人怎么会成为莫逆知交,他问龙悍,龙悍不说,在他问这个“曹叔叔”的时候,他的“曹叔叔”曾很严肃的对他说“小龙,我的命是你爸冒着枪林弹雨捡回来的,有些东西你现在还小,等你长大就明白了。”那时候,龙烈血只有八岁。十年过去了,原来不懂的东西,现在已经明白了,可龙烈血觉得,自己在父亲面前,可以算是长大了,可在这个“曹叔叔”面前,自己好象还是个孩子,这让他多少有点哭笑不得。重生之借种

  话音刚落,就见黄胖子毫不犹豫的回道:“哥哥我现在就去找师尊他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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