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_十日终焉_第二书包网

第35章十日终焉

浇水,除草,施肥,已经摘完的辣椒地里的辣椒必须重新把辣椒拔起来,重新把田地里的土给锄细,重新施好肥,以便撒下新的种子,撒下新的希望,一家人就指望着这块地了。拔起来的辣椒也不能扔了,还需要仔细的挑选一下,有些摘漏的或是还没长好的现在可以摘下来了,拿到家里可以做咸菜用。剩下的那些枝叶晒干了以后就拿到家里的厨房烧火做饭,这,就是生活。

  穆熙永抓了抓抹过发蜡的头发,因为他也觉得这不可能。

“准确的说,我和你爸爸是二十四年前在莫斯科认识的,那时候我只是国家驻莫斯科大使馆里的一个低级见习武官,而你爸爸那时正在莫斯科的空降兵学校学习,那时的莫斯科空降兵学校,是世界最顶级的培养空降兵人才的摇篮,这所学校在空降兵的战术、战略使用层面上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也为他们的国家培养了大量的人才,在这所学校,一共出过2个元帅,4个大将,9个上将,你爸爸那时风华正茂,意气风,和我一样,在做着将军梦,我们是在一家酒馆里认识的,就像所有男人喜欢的酒馆一样,在那样的酒馆里打架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节目,那天在酒馆里,几个狗熊一样的大兵喝多了一点伏特加,看到有我这样一个东方面孔的人在,他们就开始缅怀起沙皇的那些‘丰功伟绩’起来,还想过来掂量掂量我,结果你也知道啦,我和他们就在酒馆里打了起来,他们六个人,我一个人,开始的时候,我只能和他们几个打个平手,直到你爸爸来了,在你爸爸来了以后,他们六个狗熊被你爸爸三下两下就打翻了,但事情却也闹得更大了,到最后那家酒馆里演变成白种人和黄种人之争,那时在酒馆里黄皮肤的人就只有我和你爸爸,其余的三十来号人全是那些大狗熊,但战斗的结果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在宪兵到来的时候,我和你爸爸已经跑了,其余那些打架的家伙则全部留在了酒馆里,你爸爸是我见过最能打的人,我们的友谊也是在那个时候背靠背战斗的时候建立起来的。”

十日终焉“真的。”洪武点了点头,“我现在学员卡里还有一千八百万地球币,林叔,我明天就带你们去看房子,你们那老房子又旧楼层又高,还没电梯,绿化也不好……”

  只见王乐摇头道:“从内地到港岛,不一定非要从南粤过来,这次想要我命的人,没那么简单。”

操!

通过以上的表现,三个人勾画出了龙烈血的情况:出身农村,从小就在干活,家里经济很困难,没有时间也没有条件接触任何的业余爱好,性格有点内向,但是非常的刻苦上进,为人很自律,而且难得的是,处于“这种困难境地”的龙烈血,还有拾金不昧的美德!(开学的第二天,屠克洲掉了三百块钱,被龙烈血捡到,龙烈血还给了屠克洲)因此,开学才一周,龙烈血就被宿舍里的其他三人定位在“愿意随时给与他帮助且值得一交的朋友”的位置上!

十日终焉  顿了顿,王乐拍了拍穆熙妍的玉手,幽幽的继续道:“而我,只能通过杀人,目前来说,也只有杀人,并且要做到极致,让和我作对,想要与我王乐作对的人们感觉到恐惧绝望,才能证明自己不是懦弱的,可以任由别人来揉捏。”

十日终焉战刀通体为青色,十分坚硬,且沉重无比,明显是一种特殊合金铸造的。

“大学者,非有大楼之学府,乃是有大师之学府也!”

龙烈血的心跳更快了,手心里也有点粘湿粘湿的,想让脑子冷静的分析一下,却现自己的脑子根本不需要冷静,因为里面空空的,什么都没有。龙烈血不是圣人,不是人,更不是那种在娘胎里就注定今生会命犯桃花的情圣,与女孩子交往的经验和技巧,很遗憾,龙烈血的是零,还是没有多少潜力可挖的那种,这东西,龙悍没教过他,也不是谁教得会的。龙烈血平时和女同学很少有交往,即使在不得不面对女同学的时候,在龙烈血的潜意识中,也会刻意的淡化掉对方的性别差异,敌人――朋友,有危险的――没危险的,致命的――非致命的,强――弱……在龙烈血一系列的判断别人的潜意识中,男人――女人,这一个组合是不存在的,这就是龙悍多年刻意培育的结果。

  所以现在静下心来后,王乐开始理智对待明天月圆之夜,是否偷偷跟着那位长老吸血鬼进入湖底地下遗址空间里面。

  黄胖子和郑歌都笑着点头应是,然后也没有再废话,转身就先后出了住处帐篷消失在王乐的视线当中。

“重力陡然加大,影响了血液供给大脑,头部缺氧,所以眩晕。”洪武对自己的状态很清楚,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这样了,以前从八倍重力陡然提升到九倍重力的时候也是这样子。

在演习完毕以后,按照安排,是军中几位长检阅参加演习的部队,这对参加演习的部队来说,是对他们最好的奖励与鼓舞,演习完毕以后,龙悍来到演习观察所内汇报这次演习的情况,龙烈血到了此时才看到龙悍,龙悍穿着一身士兵迷彩,只有他身上的肩章能看出他的身份。

那个龚叔笑咪咪的看着小胖,把自己的胸脯拍得啪啪作响,“没问题,你就放心好了,如果做贵了龚叔掏钱给你垫上。”

小胖说的那个铜拳套龙烈血在天河家见过,确实是小胖比较喜欢的东西,那个拳套是天河他老爸以前用收集的老的步枪的黄铜子弹壳请人熬化了做出来的,形如虎头,市面上很难见得着的东西。

  郑歌满是自信的附和道:“没错,二哥一定会让门中前辈付出让三弟你满意的筹码!”

如今,洪武在和黝黑少年大战的时候不经意间进入了一种奇妙的状态,以往对拳法的诸多感悟全都一一浮现在心间,他有一种预感,这样打下去他说不定可以将《八极拳》修炼到登堂入室的境界。

“揍得太惨了,这几个家伙也是倒霉,人家两个七阶武者,他们竟然也敢动手,纯粹找死。”

这间地下演习观察所在今天迎来了它生命中最辉煌的一天,在这一天,这里将星荟萃,名将云集。

十日终焉  只见王乐摇头道:“从内地到港岛,不一定非要从南粤过来,这次想要我命的人,没那么简单。”

  “因为这颗号称从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神秘种子实在是太普通了,压根儿就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与众不同之处,随便都能弄到与它类似的种子。”

“可怕!”十日终焉

  想到这里,王乐就闭上眼睛,静下心来赶紧将这古法炼体之术的内容仔细记下,不敢有半个字遗漏。

十日终焉  即便是其他试炼队成员有强援相助,王乐也有信心与其一较高下,看看到底是谁能笑到最后!

洪武心中恍然,外出狩魔,历练的确是促进修为提升的一个好办法。

“说不说?”濮照熙装扮出一副可怕的面孔。

此刻的他,身体中一缕缕五彩的元力在流淌,手持紫色金属片,他的修炼度比平时快了很多。

“喂…喂…喂,瘦猴你可不要含血喷人啊”天河急忙分辩道,他可不想再去做几回“徒手格斗”的事情了,自己的下巴现在还有些疼呢,“这分明是你和小胖牢骚的时候说的,老大英名神武,一定不会上你的当的,我和小胖都可以作证这话是你说的!”

龙烈血笑了笑,接过了电话。

  至于好坏,王乐才不管这些,反正都已经木已成舟,一切都来不及了。

  穆熙虎一怔,边上的俩人不清楚,可他知道姐夫和苏南在江南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俩人关系十分要好,虽然最近些日子没有过走动,但找谁家不好,怎么就偏偏选了苏家?

“这个病人受到了很大的刺激,导致脑部神经结构产生了破坏性变化,并表现出一些强迫性妄想症的特征,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病人的情况不太乐观!”那医生回答到。龙悍和龙烈血都看着他,没有说话,那意思很明显。要他继续。

正是因为有他和一群武宗境佣兵的存在才让自由佣兵不再受到世家子弟和军队士兵的欺负,有人欺负你你可以找叶鸣之等人,他们会出手帮你。

  话音还未落地,黄胖子就拍着胸脯保证道:“老弟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吧!哥哥我一定会给你个满意的交待!”

  王乐不置可否的淡淡回答道:“不为什么,你这次是来港岛旅行,就不要再问了,交给小永和耀扬来处理。”

十日终焉半岛邻近华夏的地方是6地,和华夏联盟最北端的漠北市接壤,而另一面则是一望无际的辽阔大海,波涛起伏,水光弥天。

.......十日终焉

  当然,王乐不排除有试炼队成员在他离开后跟着就出来了,同样是主动出击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十日终焉

  说完后,郑歌随手将存放这颗神种子的盒子重新盖上,然后就往王乐手里递了过去。

下午时候的菜比上午时候卖的便宜,所以林雪一般都是放学之后才去买菜,这样可以省点钱。

  因为他拥有的破妄法眼异能,还有在武道上的突飞猛进,无一不是跟他身上的真龙纹身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只见王乐摇头道:“从内地到港岛,不一定非要从南粤过来,这次想要我命的人,没那么简单。”

  王乐对于黄胖子和郑歌的门中师长信任有限。

在听小胖叙述完这些事情以后,龙烈血笑着问了小胖一个问题。

  当初进入成吉思汗地下陵寝,那也是在金忠信这种常年在盗墓行里打滚的摸金校尉牵头,才得以成功进入。

“第一次面对这样的场面,还真是有一些紧张,要知道,从小学到现在,我连三好生都没有被评上过,其他的奖也没拿过半次,原来每次开学的时候,看到别人拿着奖状和奖品站在台上,我就觉得很好奇,不知道他们那个时候站在那里是什么样的感觉,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也将站在台上,特别是当底下的观众全是那些戎马一生的将军们的时候,这样的感觉,很奇怪,在兴奋与紧张之中,还有那么一点点期待。”

决定好了这件事情,剩下的事就简单了,说干就干,两人开始商量起买电脑、租房子、办手续这些细节。这其中,最兴奋的要数小胖,看他那个样子,如果不是要在这里等她女朋友的话,估计现在他早就坐不住了。

少年眸光一冷,一拳打出,“砰”,扑向他的那头魔兽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出,整个四分五裂。

第九十二章 夜色温柔 --(5319字)

十日终焉身法,一样不可少!

“什么?”葛明和顾天扬再也无法保持住刚才的笑脸,两个人一起失声大叫起来,惹得周围人人侧目。

从龙烈血有记忆以来,甚至刚开始会走路,龙捍便开始有计划的训练起他来。至于母亲的印象,在龙烈血脑里,那只是淡淡的一点在黑夜的天空里漂浮的萤光,龙烈血也曾看过母亲的照片,那是她和龙捍回到小沟村后去乡上领结婚证时照的,照片上的母亲,梳着一条长长的辫子,笑得很幸福,穿着一件印花的衬衣,因为相片是黑白的,等到龙烈血能够分辨这幅照片的意义的时候,龙烈血已分不清照片上的母亲,当时穿的那件花衬衣上花的颜色,每次在想到母亲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龙烈血就会想到蒲公英,想到那随着风到处飘荡的蒲公英。在龙烈血小的时候,他就不止一次,追逐着被风吹走的蒲公英,一个人在山里跑,淌过小溪,越过草地,穿过灌木从,爬上石头,冲下山坡……一直跑到他而最后的结果,都是蒲公英消逝在风中,而一个小孩,躺在地上,满身伤痕,筋疲力尽,想着母亲的的衬衣上蒲公英的花纹。而在照片上的龙捍,穿了一件绿色的军衣,没有领花,没有肩章,只是很普通很普通的一件,在那个时代,十个男人,有七个都穿那种绿衣服,但就是一件普通的衣服,穿在龙捍身上,却显出一股英武的气势。十日终焉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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